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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訊(记者王巍)物流公司三名员工在公司堆栈墙壁上打洞,偷盗240部iPhone手机予以變卖,此中一人将部門赃款采辦金条放在家中。今朝,三人已因偷盗罪获刑。今天(3月28日)上午,海淀法院将涉案金条移交至黄金总公司,待黄金总反波膽是什麼,公司判定後再予以收购。
2014年12月13日清晨,物流公司员工常某提议,伙同姜某、雷某在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镇土井村甲东居物業一個堆栈,由常某利用东西凿挖墙洞,此外两人卖力望风,破墙进入堆栈,盗取物流公司寄存在此处的240部苹果牌清潔服務,iPhone
6手机,经鉴订价值人民币1428000元,後经被告人姜某接洽别人将上述手机變卖,三被告人举行分赃。
民警从姜某处起获赃款43000元,从雷某处起获赃款207978.7心腦血管阻塞,4元及赃款采辦的金条4根,从被告人常某处起获赃款104734.02元及赃款采辦的歌诗圖轿車1辆。現上述赃款及金条均拘留收禁在案,涉案轿痠痛貼布,車拘留收禁在公安构造,涉案手机均未起获。因犯偷盗罪,常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姜某與雷某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将涉案的多根金条移交给黄金总公司。法院履行法官暗示,雷同重金属,按照法令划定,可以欠亨過司法拍卖直接移交给黄金总公司。上述金条总价值大要十几万,切當价值還要黄金公司评估後再确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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