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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消息网讯 9月3日,青岛海关官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关于青岛棠得工贸有限公司变动企业居处未依照划定向海关打点变动手续及私行搬家保税货品违规案的惩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
行政惩罚决议书
大港关缉违字[2019]0027号
当 事 人:青岛棠得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即墨区孔雀河三路58号
海存眷册编码:37289409AX
法定代表人:胡俊
经查,2018年6月8日,当事人变动业务执照地点为即墨区孔雀河三路58号,未按划定到海关打点变动手续。经查,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7月27日,当事人未经海关核准,私行将加工商业手册项下保税货品1.合成纤维制色织针织布20034码;2.合成纤维制针织弹力布9062码;3. 塑料尺码夹330026个;4. 塑料衣架333026个转移到新厂址即墨区孔雀河三路58号。
重要证据:(1)盘问笔录;
(2)通关堆高機,手册及报关单复印件;
(3)租赁合同;
(4)税款计核证实书;
(5)环境阐明等。
当事人的上述举动已组成违背海关羁系划定的举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元注册挂号办理划定》第四十条第一项之划定,决议对当事人作出告诫的行政惩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惩罚施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划定,决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3万元的行政惩罚。
当事人理当自本惩罚决议书投递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划定,实行上述惩罚决议。
当事人不平本惩罚决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划定,可自本惩罚决议书投递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华瘦身食品,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惩罚决议书投递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五十一条之划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逐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娛樂城,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睡眠噴霧,行政惩罚施行条例》第六十条的划定,当事人过期不实行惩罚决议又不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的,海关可以将截留的货品、物品、运输东西依法变价抵缴,或以当事人供给的担保抵缴;也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迫履行。
2019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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